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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5月2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2,50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6384號函申報生效,並經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4年12月16日竹商字第104036402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4年12月25日(星期五)發行暨興櫃登錄。貮、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133,560,6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1,335,606,12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有償獲配335,000股及無償獲配2,165,000股,共計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25,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136,060,6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1,360,606,120元。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五、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一)員工將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二)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4年12月25日(星期五)起採無實體發行,並依本公司10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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